一、评定工作理念
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学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执行;
先自助后资助的工作模式;
树立不要以贫困为资本,要以贫困为动力激发自己努力学习的申请观念;
资助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勤奋努力的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对象观念;
树立好贷好还,再贷不难的提前还款观念;
二、评定标准按照当年修订的学院《大学生生活指南》即《学生守则》上“评定办法”和“学院评定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三、宿舍文化建设纳入评定标准,宿舍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结果以楼管检查单为准,整改宿舍一次,对当日值日人和宿舍长进行系部警告处分;整改宿舍两次,对当日值日人和宿舍长进行系部记过处分;整改宿舍三次,对当日值日人和宿舍长进行学院记过处分,处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取消本宿舍人员当年评定资格或替换他人。
四、义工考核纳入评定标准,义工值日人被通报一次不合格,对当日值日人进行系部警告处分,义工值日人被通报两次不合格,对当日值日人进行系部记过处分,本人当年助学金替换他人。
五、大一早操考核情况纳入评定标准,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结果以出操检查情况为准,缺席一次,对当事人进行系部警告处分;缺席两次,对当事人进行系部记过处分;缺席三次,对当事人进行上报学院记过处分,处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取消当年评定资格或替换他人。
六、无故晚归和夜不归宿纳入评定标准,结果以楼管检查单为准,晚归和夜不归宿一次,对当事人进行系部警告处分;晚归和夜不归宿两次,对当事人进行系部记过处分,晚归和夜不归宿三次,对当事人进行学院记过处分,处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取消当年评定资格或替换他人。
七、优先考虑因素:1.时刻与学院和系部保持一致,服从组织安排者;2.学习成绩优异者;3.表现良好学生干部者;4.积极提前偿还贷款者;4.积极按时缴纳学费者;5.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活动者;6.表现良好的家庭贫困者。
八、滞后考虑及不予考虑因素:1.不服从学院和系部组织管理者;2.受到学院和系部处分者;3.学习成绩比较差者;4.不积极提前偿还贷款者;5.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者;6.经常逃课及法定节日放假前无故离校、节后不按时回校或经常请假者;7.宿舍被整改的责任人;8.无故夜不归宿和晚归者;9.早操考核旷操者;10.义工考核不合格者;11.不积极参加院系和班级各类活动者。
九、评定结果由系评定工作小组集体协商评定,任何人不得独断专行。
十、各类考核结果,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备案记录,遇到疑问者能做出合理解释。
环化系
20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