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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4-28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汴发〔2005〕20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16年开展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组织申报。

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方案

为切实做好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建立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价、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开封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我市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特制定本评奖方案。

一、参评范围

(一)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奖范围,限于2014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CN级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公开发表的论文;2014年至2015年结项的国家、省、市社科重点课题;被县级以上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需有机关采用证明)及在省级以上研讨会上发表的论文。

(二)我市(含驻汴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外地作者合作的项目,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三)参评的成果包括社科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单篇作品可以作为论文参评。已获得过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市委、市政府颁发的成果奖的论文、论著不再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所有参评成果都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二)参评成果要坚持理论创新、与时俱进、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感染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三)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或对原有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我省、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新,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重大决策的形成或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和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应有中文翻译件。被市级、县(局)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应有采用机关证明材料,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有创新理论,在国内学术界及省、市社科界具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的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上有重要意义,对学科成果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较好,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三等奖:在选题上有积极意义,能对原有理论和观点作出补充,提出的新观点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四、评奖方法及步骤

本次评奖,在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的领导下进行,市社科联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评奖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

1.申报者将符合参评条件的成果按要求填写《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表格附后),一式5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论文类须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4份(论文字数须在3000字以上)。

2.学会工作人员通过所在学会申报;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本单位宣传部门填表申报;有特殊情况的个人、单位也可以直接到市社科联申报。

3.每人限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成果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

(二)初评

在申报的基础上,由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初评小组,按评奖标准进行初评。

(三)定评

根据初评小组的意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逐项审定,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获奖等级,并将审定结果报市委、市政府作为市级社科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评奖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单位、各学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按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各单位、各学会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参评条件,真实有效。申报材料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奖工作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质论奖,坚持质量第一,反对弄虚作假。参加评审人员要严格纪律,不准泄密和徇私舞弊。

参评成果请于2016年5月20日前由科研秘书报送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稿到科技处邮箱:kfhhsykw@163.com

附件:1、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

会名单

附件1:

开封市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 王载飞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 孙晓红 副市长

委 员: 王建亚 市委副秘书长

王亚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孔 羽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尕果 市教育局局长

张 琳 市社科联主席

李国际 市委政研室主任

叶 郁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詹鸣燕 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刘顺安 市文物局局长

沈洁霞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程民生 全国著名宋史研究专家、河南省特聘教

授、河南大学博士生导师

刘会敏 开封日报社总编辑、副社长

赵 辉 开封大学副校长、教授

吴 良 市社科联副主席

张燕华 市社科联副主席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张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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